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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指南

2015-05-25  阅读:417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昆明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昆发〔2013〕8号)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2013—2017年)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发〔2013〕9号)关于创新创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全面实施和完成2015年科技人才工作目标,根据《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和《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选拔培养考核实施细则》(昆府登27号),制定2015年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指南。本申报指南仅作为申报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指导性意见。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在昆明行政区域内从事学术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经营管理的优秀科技人才。
2015年选拔带头人及后备人选50名。其中,带头人15名,后备人选35名。
二、选拔原则
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指引,围绕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突出创新和服务发展为核心,按照支撑产业发展与转型升级、聚焦园区企业与基层一线、行业兼顾与专业均衡、省市比例适宜优化的原则,通过分类指导、竞争择优选拔支撑昆明建设发展的需要人才,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带头人队伍。
三、选拔重点领域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
(二)重点传统产业(有色金属、化工、烟草及配套);
(三)现代农业(高原特色农业、林业、畜牧种业繁育、信息农业、设施农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检测监测);
(四)社会民生领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建设、公共安全、资源保护、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重点选拔高新技术领域,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产业发展,实施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优秀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鼓励培养2年以上的后备人选申报带头人。2015年被评选上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和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的不再重复选定为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四、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并从事相关科学技术创新研究活动。
(一)申报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近三年来(2012年1月1日至今)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工作;
2.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前2位;
3.在国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二)申报后备人选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近三年来(2012年1月1日至今)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并完成市级以上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学科与重点实验室等技术工作;
2.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和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排名前3位;
3.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或者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专著的第一作者。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报所在单位同意后,通过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kmdtr.com/kmdtr)注册申报(所在单位未注册的,由所在单位注册后方可进行个人注册申报;往年在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完成注册2015年继续申报的,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
2.注册成功后,填写《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将所在单位盖章后的《申请表》扫描件(jpg、tiff、bmp、gif格式)或《申请表》照片和填写完整的《申报表》通过网上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报表》中照片使用本人近照,宽度130像素、高度190像素)。
3.市科学技术局按照申报人《申报表》中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构成情况,结合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培养期内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专业分布等情况编制并下达控制数。
4.相关主管部门和县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按照控制数对申报人员进行初评,选出进入面试答辩的备选人员(以下简称备选人员)。备选人员准备纸质《申报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对备选人员提供的附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真实性负责,在附件证明材料目录页签署“所提供附件证明材料属实”并盖章;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备选人员《申报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市科学技术局。
5.市科学技术局组成专家组分组进行面试评审,面试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备选人员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一)《申报表》(单独装订,一式七份);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一式二份);
1.封面(使用《申报表》封面,将“申报表”改为“申报材料”);
2.目录(按以下顺序编排);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5.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复印件(论文:刊物封面及正文;著作:封面、扉页、内容简介及目录);
6.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7.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复印件;
8.荣誉证书复印件;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资料受理后概不退还,请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留档。
七、申报时间、联系部门及材料受理
(一)申报时间:2015年4月1日9:00至2015年4月30日12:00止,过时不再受理。
(二)联系咨询部门:昆明市科技局人事处
地点: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五楼530室。
联系人:付思华、李愿茹,电话(传真):63133393
(三)材料受理
1.昆明市科技局人事处
2.昆明市科技培训中心(青年路371号6楼)
联系人:王仁祥,丁绪杰,电话:63190096
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