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

关于做好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和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6-12-02  阅读:2757 

 
各党委、总支,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和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我校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和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
     (一)组织领导
     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由云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各学院、部门成立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期满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范围
岗位聘用期满考核的对象为目前全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不含2016年8月至今新入职的教职工),考核时间范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结合聘期内聘用岗位的职责及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表》。
     2.考核对象在基层部门(系、教研室)述职,由所在基层部门的教职员工对其进行评议,并结合聘期岗位履职情况提出基层考核意见。
     3.各学院、部门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基层考核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学院、部门教职员工考核等次并提出考核意见。
     4.各学院、部门汇总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结果,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结果登记表》。
     5.各学院、部门将《云南农业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表》、《云南农业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结果登记表》和学院、部门考核情况总结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东区行政楼113室)。
     6.由云南农业大学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二、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指导全校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及人事代理人员。人事代理人员由各用人学院、部门结合岗位目标任务自行考核。
     处级干部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度院(处)级党委(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院(处)级领导班子、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党发〔2016〕54号)进行考核。
     (三)考核工作有关安排
     1.各学院、部门成立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教职工考核由学院、部门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照《云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中规定的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组织考核。
     2.教职工的考核等次由各学院、部门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考核确定,优秀名额控制在在职教职工(不含处级干部)的12%以内,2016年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详见《2016年处级以下教职工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表》,请各学院、部门在分配的名额范围内上报,不得多报。
     3.在批准期限内外出进修学习人员需参加所在学院、部门年度考核,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由学院、部门明确其考核结果。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新一轮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云南农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成立的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合并组建,统称“××学院(部门)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暨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导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和2016年度考核工作。
     (二)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和2016年度考核述职会议可合并进行。
     (三)各学院、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2016年12月9日(星期五)前报送人事处人事科(东区办公楼110室)。
     (四)各学院、部门于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前完成考核工作,将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总结报告、《云南农业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表》和《云南农业大学第二轮岗位聘用期满考核结果登记表》(一式1份,含电子版)上报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将《2016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顺序报送名单)、《年度考核登记表》、《云南省事业单位人员考核证书》及部门年度考核总结报告上报人事处人事科,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请说明原因后同时上报。
     (五)所有表格材料请登录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李朝仙、易璟,联系电话:65227681,电子邮箱:ynndrs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