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8 阅读:1492
各有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中共云南农业大学委员会、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党政联发〔2011〕9号)和《云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为掌握“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的主要业绩、学术技术水平及创新能力提高的成效,学校拟于2019年6月对培养期内的第五批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及期满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第五批“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及第四批延期出站人员。
二、考核时间范围
1.年度考核时间范围:2018年1月至12月
2.期满考核时间范围: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三、考核主要内容
(一)各培养对象考核期内取得的工作业绩、学术技术水平提高情况、学科队伍建设情况及思想品德等。
(二)培养对象所在部门、学院发挥培养对象作用、落实有关情况,在管理服务中取得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按照《云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办法(暂行)》执行。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上一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优秀的培养对象,此次免予年度考核。
(二)第五批培养对象参加年度考核者需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年度考核表”),第四批延期考核人员及所有第五批培养对象需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三年期计划执行情况考核表》(以下简称“期满考核表”)。
(三)培养对象提交的年度考核表和期满考核表(含电子版)一式7份(表格除封面外,须双面打印),《教学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科研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社会服务等其它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1份,于2019年6月7日(星期五)前统一报送人事处110室。
(五)附件证明材料须有目录,装订顺序为:《云南农业大学“百名”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任务书》;其它附件证明材料按评分表考核评分的顺序提交。附件证明材料须由部门审核盖章或学校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联系人:易璟
联系电话:65227681
电子邮箱:ynndrsk@126.com
云南农业大学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