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医保中心停刷医保卡的通知
2021-11-16 阅读数:1183 计生办
由于信息切换原因,个人医保卡将在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停用,2021年12月5日0日起才能恢复使用。特此提醒全校教职工:
1、根据自身疾病治疗需要,在2021年11月20日前合理备足停机期间所用药品,
2、停机期间教职工因病情需要产生的涉及统筹基金报销的门诊费用,可先行垫付,保管好所有票据,后续可到人事处202室提交材料后由学校统一进行手工报销。
3、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教职工,11月20前日符合出院条件的,正常办理出院结算;仍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退出医保入院登记,平台上线运行后重新办理医保入院手续,并由医疗机构将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录结算。在停机期间需要住院的,正常办理住院手续,平台上线运行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手续,并将期间的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录结算。
4、在省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教职工,11月20日符合出院通知的,正常办理出院结算;仍需继续住院治疗或停机期间办理住院的,出院时个人先行垫付费用,保管好所有票据,后续可到人事处202室提交材料后由学校统一进行手工报销。
人事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