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07 阅读数:2267 师资科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32年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3]2号文)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符合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但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高校教师。未取得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者,也可自愿报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能力测评有效期2年)。
二、测评要求
申请人在申请测评任教学科时需对照系统里高校任教学科填报“二级学科”,禁止填报“一级学科”,否则报名无效;认定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测评任教学科一致。
(一)测评的项目及分值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主要从课堂教学(实际授课)和课后说课两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综合考核占60分,课后说课占40分。测评综合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测评的具体要求
1、测评准备
(1)准备一节课内容的教案
(2)电子版教案(PPT,只需提供测评需要内容)
2、测评具体要求
(1)自我简介(姓名、所在高校、申请任教学科等)
(2)课堂教学(10分钟)
自备教材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准备所授科目指定教材。
课堂教学要求讲授实际教学专业科目,并选取教材任意章节一课时内容作为主讲专题。
3、课后说课(5分钟)
(1)展示PPT课件
(2)对所讲专题的脉络进行梳理,对专题的教学设计进行阐释,对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选用进行简述,同时对所讲课程进行相应的教学反思。
三、测评方法
请于3月14日前到人事处师资科报名;于2023年3月22日前将纸质教案一式三份上交到师资科,PPT课件发送至2453500868@qq.com邮箱。
四、测评时间地点安排
测评时间:暂定于202年3月24日(星期五)
测评地点:见人事处师资科张贴栏通知
附:系统内高校任教学科(2022)
联系人:常栾华 孟繁莺
联系电话:65227683
2023年3月7日
云南农业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