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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2023-03-07  阅读数:2267 师资科

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32年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23]2号文)的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符合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拟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但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或测评不合格的高校教师。未取得云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合格者,也可自愿报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能力测评有效期2年)。

二、测评要求

  申请人在申请测评任教学科时需对照系统里高校任教学科填报二级学科,禁止填报“一级学科”,否则报名无效;认定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测评任教学科一致。

       (一)测评的项目及分值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主要从课堂教学(实际授课)和课后说课两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综合考核占60分,课后说课占40分。测评综合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测评的具体要求

1、测评准备

1)准备一节课内容的教案

2)电子版教案(PPT,只需提供测评需要内容)

2、测评具体要求

1)自我简介(姓名、所在高校、申请任教学科等)

    2)课堂教学(10分钟)

自备教材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准备所授科目指定教材。

    课堂教学要求讲授实际教学专业科目,并选取教材任意章节一课时内容作为主讲专题。

    3、课后说课(5分钟)

    1)展示PPT课件

    2)对所讲专题的脉络进行梳理,对专题的教学设计进行阐释,对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法选用进行简述,同时对所讲课程进行相应的教学反思。

三、测评方法

请于314日前到人事处师资科报名;于2023322日前将纸质教案一式三份上交到师资科,PPT课件发送至2453500868@qq.com邮箱。

四、测评时间地点安排

测评时间:暂定于202324日(星期五)

测评地点:见人事处师资科张贴栏通知

附:系统内高校任教学科(2022

联系人:常栾华  孟繁莺

联系电话:65227683

  

 

 

 

                     202337日

          云南农业大学人事处